平湖农业简介
平湖地处长三角中心地带,是江南有名的“鱼米之乡”、“中国西瓜之乡”,是国家级商品粮、商品油、商品猪生产基地、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和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的非主产区产粮大县。2003年、2009年和2011年先后三次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。2011年,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27.3亿元,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6641元。一年来,获得了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(市)、浙江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秀县(市)、浙江省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(市)、浙江省平安渔业示范县等多项荣誉。
“两新”工程加快建设。坚持以“两分两换”理念和“1+X”规划为引领,加大资金投入,完善配套政策,大力推进现代新市镇和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。全市累计完成改造集聚户数20089户,农户居住集聚率达到24.2%。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,全市7个(含乍浦)整治项目全部启动实施,其中2011年项目区内(含乍浦)搬迁拆旧农房2211户,完成复垦户数1293户、面积1119亩,土地开发整理176.86亩。进一步规范农房管理,开发建设了农村新社区管理三维系统,实现新社区“以图管房、以房管户”。

“两区”建设扎实推进。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“两区”建设为抓手,全力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。按照平湖市“十二五”现代农业发展规划,加快新广、林埭2个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建设,3个主导产业示范区和7个特色农业精品园列入省创建点。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,强化功能区的管理保护,继续抓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试点,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。全年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27个,面积2.45万亩以上,其中千亩以上粮食生产功能区8个;其中通过嘉兴市验收认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2个。
美丽乡村全面实施。根据省委、省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部署,科学编制了《平湖市“金平湖•美丽乡村”建设规划(2011-2015年)》,按照“一环、四线、八区”美丽乡村建设空间格局,以新社区、农家乐、农业“两区”和龙头企业为节点,串点成线,联网扩面,全力打造点线面结合的区域性美丽乡村。积极开展“森林平湖”建设,2011年全市完成绿化造林面积6868.3亩,林木覆盖率达到17.2%。平湖市成为全省首批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。
产业结构日趋优化。在稳定粮食生产、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,不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,优化区域布局,逐步形成具有平湖特色的优势产业发展布局。“4+3”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,全市蔬菜种植面积10.53万亩(芦笋面积突破4000亩),食用菌种植面积1850万平方尺,西甜瓜面积18275亩,优质水产面积3万多亩,林果业面积10.2万亩,农产品加工能力进一步增强,休闲观光农业年营业收入5500万元。
生态环境明显改善。以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市建设为契机,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。加大农作制度创新力度,积极推广“稻—菇—菜(笋)”等多种生态高效循环农业模式。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,实施畜禽养殖污染“双控”机制,加快规模猪场和散养户“两分离三配套”治污设施建设,强化后续服务体系建设,不断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果。大力推广节约型、清洁化技术,累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65万亩次,实施病虫害统防统治5万多亩。
经营主体发展壮大。大力实施“强龙兴农”工程,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,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。全市现有农业龙头企业44家,其中国家级1 家、省级3家,企业从业人数3002人,带动农户14.6万户,联结基地18万亩。扎实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,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,努力打造一批龙头型农民专业合作社。全市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88家,资产总额7720万元,入社农户10379户,其中嘉兴市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59家,嘉兴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11家,浙江省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8家。
品牌经营成效显著。加快“三品一标”建设,全市制定蔬菜、瓜果、食用菌、粮油、畜禽、水产品等6大类38个品种地方生产标准,其中观赏鱼生产标准被定为国家标准。严格合理控制农药化肥用量,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,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0.21万亩,绿色食品基地2.64万亩,无公害农产品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值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20%。全市累计获得国家驰名商标1个,省著名商标5个;省级名牌产品3个;省名牌农产品5个;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个。
安全水平得到提升。扎实开展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,积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管理体系、监督检测体系和产品认定认证体系,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不断强化。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,建成平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。全力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、牲畜口蹄疫、猪瘟、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,免疫密度均达到100%。积极开展农(林、渔)业行政执法工作,农业安全生产能力稳步提升。
管理服务不断优化。深化以农业技术推广、动植物疫病防控、农产品质量监管为主要内容的“三位一体”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,有效提高农业公共服务能力。成立全省首个12316为农服务中心,为全市新农村建设、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民培育提供政策解答、技术咨询、信息对接、现场指导、投诉举报受理等全方位的服务,全面提升我市为农服务能力,打造为农服务大品牌。大力推广“全程托管”、“代耕代种”、“统防统治”等服务模式,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。完善农业风险防范机制,落实农业保险政策。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户达16.4万户,保费收入722万元;全年理赔户3.3万户,已赔付金额294万元。
农村改革不断深入。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度,充分发挥市、镇(街道)、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作用,优化配置农村土地资源。全市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10.6万亩,流转率达32%。加快土地整组整村连片流转,新埭镇姚浜村、兴旺村、星光村、鱼圻塘,新仓镇杉青港村、芦湾村、新征村、杨盛村、庆丰村,独山港镇穗轮村、广陈镇龙萌村等11个村完成整村流转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,全市累计61个村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,占比54%。

